全校各单位:
省级医疗保险个人诊疗证自使用以来,由于没有系统管理,使用比较混乱。2006年省级新医保政策实施后,尤其是即将启用省级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,省级参保个人诊疗诊需纳入系统管理中来。个人诊疗证启用新编码是省级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需要,也是对省级参保个人诊疗证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手段。现就诊疗证启用新编码有关问题做以说明:
一、编码形式:
新编码根据目前省级各参保单位数据库参保人员信息,有省医
保中心统一制作个人编码标签。标签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人员姓名、个人新参保号。
二、标签作用:
省级参保个人诊疗证只有加贴标签后才是省级合法有效的诊疗
证。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、购药、报销,必须持加贴标签的确诊疗证,否则,在已经运行的省级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医院无法进行住院登记。
三、办理程序:
各单位派专人在医保办领取新编码标签,时间定为12月26日至29日,粘帖标签的诊疗证于2008年1月1日纳入系统管理,没有加贴标签的诊疗证自2008年1月1日起废止。
粘贴位置:
标签粘贴在参保个人诊疗诊基本信息页面的“编号”处。覆盖“编号”二字且居中页面即可。
粘贴前位置: 编号:______
粘贴后位置: 编号: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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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12.24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