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级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,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校发[1997]067号文件《综合安全奖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发放2008年度“综合安全奖”,现将发放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各处级单位在认真总结2008年安全工作的基础上,根据本单位职工在在岗位安全工作方面的具体情况,分等级发放“综合安全管理奖”。并将单位安全工作总结于2008年12月31日前上报校 “安委会”。
二、违反[1997]06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,依据067号文件减发“综合安全奖”。
三、校独立核算单位,自筹资金发放。
对本单位“综合安全奖”如有疑问,请在“综合安全奖”发放后三日内,来校“安委会”查询。
电话:86173146
星空手机版app,星空(中国)安全工作委员会
2008年12月11日